為協助土地資源調查整理的有序進行,防止各地方因土地變更登記不及時,以及各類用地性質申報認定模糊導致的土地資源整理困境,11月上旬,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2006年土地變更調查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下稱《補充通知》)。除要求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做到“數據、圖件和實地三者一致”的土地變更登記統一標準外,還重新細化建設用地、耕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認定標準,以確保今年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9月,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開展2006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調查2006年土地利用變更情況以及新增建設用地情況,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四清查四對照”,查清遺漏建設用地。專家表示,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是此輪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之一,與之配套的各工作環節都將在未來陸續加強,明確土地變更,“查清土地現狀”就是實現上述目標的重要基礎工作。
為此,《補充通知》要求,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的土地利用變化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準確區分年度以前變更和本年度的變更流量,嚴格做到實地變化一塊、變更一塊、統計一塊,達到數據、圖件和實地的“三者一致”。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的土地變更調查成果質量負全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