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從明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讓收支將全額納入地方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范圍。土地出讓收入由財政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可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征收。
通知要求,將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從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地方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支出一律通過地方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實行徹底的“收支兩條線”。在地方國庫中設立專賬,專門核算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情況。
通知規范了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城市建設支出和其他支出。
通知還要求,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和被拆遷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的長效機制;加強國有土地儲備管理,建立土地儲備資金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加強部門間協作與配合,建立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強化土地出讓收支監督管理,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流失。(宋兆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