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重要場合里,經常會聽到諸如PPP、BOT、BT、TOT、TBT這些名詞,那么它們都分別代表什么呢?今天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新名詞的那些事兒。
BT(Build Transfer):建設-移交
BT融資模式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領域中采用的一種投資建設模式,系指根據項目發起人通過與投資者簽訂合同,由投資者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并在規定時限內將竣工后的項目移交項目發起人,項目發起人根據事先簽訂的回購協議分期向投資者支付項目總投資及確定的回報。
通俗地說,BT投資也是一種“交鑰匙工程”,社會投資人投資、建設,建設完成以后“交鑰匙”,政府再回購,回購時考慮投資人的合理收益。
BOT(Bulid-Operate-Transfer):建造-運營-移交方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將基礎設施的經營權有期限的抵押以獲得項目融資,或者說是基礎設施國有項目民營化。
中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政府對這一基礎設施有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在BOT模式下,投資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證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許期內無法達到該標準,政府應給予特別補償。
當然,由于BOT項目的負債率一般高達70-90%,所以貸款往往是BOT項目的最大資金來源。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轉讓-經營-轉讓模式
TOT,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是BOT融資方式的新發展。 近些年來,TOT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的回報,并在合約期滿之后,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TOT也是企業進行收購與兼并所采取的一種特殊形式。它具備我國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特點,因此可以理解為基礎設施企業或資產的收購與兼并。
TBT(Transfer-Build-Transfer)模式
TBT模式就是將TOT與BOT融資方式組合起來,以BOT為主的一種融資模式。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BOT。
TBT的實施過程如下:政府通過招標將已經運營一段時間的項目和未來若干年的經營權無償轉讓給投資人;投資人負責組建項目公司去建設和經營待建項目;項目建成開始經營后,政府從BOT項目公司獲得與項目經營權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協議,投資人相繼將項目經營權歸還給政府。
實質上,是政府將一個已建項目和一個待建項目打包處理,獲得一個逐年增加的協議收入(來自待建項目),最終收回待建項目的所有權益。
從政府的角度講,TOT盤活了固定資產,以存量換增量,可將未來的收入現在一次性提取;從投資者角度來講,BOT項目融資的方式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的行為。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而言,PPP 融資模式主要應用于基礎設施等公共項目。首先,政府針對具體項目特許新建一家項目公司,并對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項目公司負責進行項目的融資和建設,融資來源包括項目資本金和貸款;項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許企業進行項目的開發和運營,而貸款人除了可以獲得項目經營的直接收益外,還可獲得通過政府扶持所轉化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