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如何辦理退稅手續
(1)納稅人申請減稅、免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附送有關資料;
(2)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3)納稅人在享受減稅、免稅待遇期間,仍應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并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報送減免稅金統計報告;
(4)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稅務機關的規定使用減免稅金。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稅務機關有權取消減稅、免稅,并追回已減免的稅款;
(5)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停止其減稅、免稅,對不報告的,稅務機關有權追回已相應減免的稅款;
(6)減稅、免稅期滿,納稅人應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