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近年來參與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來看,因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占比近50%。在這些事件中,多起事件是因為事故應急池等風險防控設施不健全或事件應對不力,導致事故廢水外泄,對周邊環境造成了污染。
在當前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高發、頻發的嚴峻形勢下,每一家化工企業除了要積極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外,還必須反思,類似事故發生后,現有設施、物資能否滿足應對事件的基本要求,能否做到事故廢水全部收集、妥善處置。企業所屬的化工園區必須從園區、事故企業、相關部門以及園區其他企業等不同主體協同應對的角度,在基礎設施、物資儲備、應急預案等軟硬件方面做好準備,確保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不對周邊水環境造成污染。
化工園區水環境風險防控存在短板
從近年來化工園區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來看,化工園區、化工企業水環境風險防控工作在以下3個方面還存在短板,需要進一步強化:
環境風險防控體系不健全。環境保護部2012年印發的《關于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中強調,要“建立企業、園區和周邊水系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完善有效的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和有效的攔截、降污、導流等措施。隸屬于園區的周邊水系應建立可關閉的閘門,有效防止泄漏物和消防水等進入園區外環境”。時至今日,大部分化工園區尚未建立完善的三級防控體系,普遍存在企業事故應急池容嚴重不足、園區無專門的事故應急池、園區污水處理廠調節池池容及處理能力嚴重不足、園區周邊水系未設置應急截斷閘門、閥門、閘門、管道等應急基礎設施設備老化破損等問題。一旦化工企業發生爆炸、火災等突發事件,大量事故廢水根本無法得到有效截斷、全部收集、妥善處置,廢水出廠、廢水下河、廢水超標等現象均屬大概率事件,遇上暴雨天氣、火災復燃、連環爆炸等偶發狀況疊加出現,周邊環境安全更是難以確保。
事件協同應對機制不健全。化工園區、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防控、處置必須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同步開展,必須整合化工園區、事故企業、相關部門以及園區其他企業等不同主體協同應對,否則會陷入被動局面。現實情況是,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雖然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均參與到事件應對過程中,但由于現場處置時缺乏集中統一的應急指揮體系,各部門自說自話、自干自活,只顧“自留地”,不管“責任田”,相互間難以順暢溝通、協同配合,導致事件應對工作被人為分割成相互間不連通的信息孤島,首尾不銜接、要求不統一、行動不同步,事件應對的效率大打折扣。例如,公安消防部門在救火時,如果不根據著火裝置的物料特性、周邊敏感保護目標的實際位置以及消防廢水后續處置的實際能力,不聽取環境保護部門的有關意見和建議,僅憑有關消防規范機械制定裝置滅火、水幕隔離等工作方案,一噴了之、火滅即撤,就很可能導致消防廢水量過大等應急過度情況或者火苗二次復燃等應急不足情況,給事件應對及后續消防廢水處置增加負擔。
應急物資裝備不完善。應急物資裝備是快速有效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必備的物質支撐,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的針對性、完備度決定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很多突發環境事件得不到及時妥善處置、造成事件損害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應急物資裝備調用環節出了問題。一臺抽水泵的缺失、一批吸油氈的短缺都足以造成處置的延誤、污染的擴散。從當前情況來看,大部分化工園區在應急物資裝備儲備方面存在明顯短板,既未在園區層面結合企業風險物質實際建立針對性的應急物資儲備,也未統籌規劃分散在各企業點上的應急物資裝備、建立統一的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庫,更未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常用物資裝備跨區域就近采購、調用信息數據庫,一旦發生了突發環境事件,難以第一時間獲取現場處置所需的物資裝備,事件處置過程中頻頻出現慌亂、忙亂現象也就在所難免。
化工企業水環境風險防控建議
切實防控化工園區、企業的環境風險,增強化工園區、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提升化工園區、企業的環境應急管理水平,筆者認為可從以下3方面著手:
推進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于化工園區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要整體規劃,統一布局,層層把控,硬件軟件兩手抓。硬件方面,企業自身要構筑首層防控網,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和規范要求設計和建設行之有效的圍堰、防火堤、事故應急池、雨污切換閥等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具備有效防止泄露物、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到外部環境時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能力。化工園區可在集中污水處理廠建設事故緩沖池,在事故狀態下可儲存與調控污水,也可根據園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設統一的事故應急池,確保企業事故廢水得到有效收集。同時還應在園區雨水總排口和周邊水系之間建立可關閉的應急閘門,確保事故狀態下進入雨水管網的事故廢水與外環境有效隔離。軟件方面要加強對化工園區危化品信息庫、風險源數據庫及水質污染擴散模型的建設,確保在平時能采取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措施,在事故狀態下能對事態的發展、影響進行快速準確地判斷、評估,從而采取科學合理的應對措施。
加強事件處置協同應對機制建設。對于化工園區內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必須建立園區甚至地方政府統一指揮,安監、環保、消防等各相關部門協調聯動,事故企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及其他企業密切配合的應急救援處置體系。環境保護部門第一時間介入,從防范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角度同步開展工作;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要延遲退出事件處置的時間,必須待整個事件處置完畢后方可最終停止應急響應處置。對于協同應對機制,在化工園區內部包括園區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可建立信息互聯、資源互通、工作互動機制;在相關部門之間如安監、環保、消防、公安、海事、交通等在平時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商討、研究、評估化工園區整體安全狀況、危險化學品管控情況、安全生產事故及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要點等,必要時可以開展多部門聯合模擬演練。
加強環境應急物資裝備體系建設。化工園區環境應急物資裝備體系的建設可以采取企業、園區、政府、社會相結合的立體模式,核心是構建統一的應急物資裝備信息獲取與調用平臺。園區各化工企業根據自身的風險特點,建立一定的環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被評估為重大環境風險等級的化工企業必須結合企業風險物質、風險類型、最大可信事故等具體情況建立匹配的環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園區也可以根據區內化工企業實際風險特點,在充分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企業規模、調配時間、調配路徑等多重因素,采取重點企業儲備為主、園區補充儲備或園區統一儲備的物資裝備儲備模式,同時建立園區環境應急物資裝備信息獲取與調用平臺,專人負責各儲備點及信息平臺的日常管理。此外,園區還應與地方政府、園區外其他環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企業以及相關環境應急物資裝備生產企業建立環境應急物資裝備調用互助機制,確保在突發事件應對時,應急指揮部可以隨時掌握信息,及時調配使用。
